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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認可醫療機構名單的通知
時間:2022-11-29 12:02:24
關于公布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
互認項目認可醫療機構名單的通知
各市臨床檢驗中心(臨床檢驗質控中心)、各有關醫療機構:
按照《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山東省醫保局關于印發山東省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衛醫字〔2022〕17號)要求,根據山東省臨床檢驗中心開展的室間質量評價結果,現將《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認可醫療機構名單(2022年版)》(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上述文件規定,《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清單(首批)》范圍內,全省992家醫療衛生機構臨床實驗室(名單詳見附件)通過上一年度相應項目室間質量評價,納入全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臨床檢驗“一單通”)范圍?!渡綎|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認可醫療機構名單(2022年版)》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山東省臨床檢驗中心室間質評結果和室內質控監測數據,原則上每1-2年調整公布一次。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全國互認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81號),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在全國互認,本通知不再單獨列明醫療衛生機構名單。
二、《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認可醫療機構名單(2022年版)》內醫療機構,可在對應類別檢驗報告單右上角標識“質評合格,山東HR”,標識字體規范為黑體小四號。對于同一份報告單中包含多項檢驗檢驗項目的,符合互認要求的檢查檢驗項目名稱前增加“*”進行標識,并在報告單最下方位置備注“標*項目為山東省臨床檢驗互認項目”。結果互認醫療機構具體互認項目,由實驗室根據山東省臨床檢驗中心頒發的室間質評計劃合格證書確定。
三、各醫療機構應按照“以保障質量安全為底線,以質量控制合格為前提,以降低患者負擔為導向,以滿足診療需求為根本,以接診醫師判斷為標準”的原則,積極開展檢驗結果互認工作,避免重復檢查。對于符合《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對檢驗項目未予互認并需要進行重復檢查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加強醫患溝通,做好解釋說明,充分告知復檢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四、各醫療機構要進一步加強臨床檢驗實驗室管理,規范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全面參加室間質量評價,為患者提供科學、規范的檢驗報告,夯實全省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基礎。
五、省臨床檢驗中心(質控中心)將按照衛生健康部門工作安排,持續開展醫療機構臨床檢驗實驗室質量控制,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和教育培訓,推進建立涵蓋室內質控、室間質評、飛行檢查的質量評價工作體系和指標體系。對于存在檢驗質量不符合標準、數據上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未按時參加質控活動等情形的醫療機構,將根據情況限期整改或取消互認資格。
山東省臨床檢驗中心
(山東省臨床檢驗質量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9日
通知原件:2022-19-關于公布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認可醫療機構名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