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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布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清單(首批)的通知
時間:2022-11-29 11:35:57
關于公布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
互認項目清單(首批)的通知
各市臨床檢驗中心(質控中心),各醫療機構:
為有序規范推進全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等4部門聯合印發的《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國衛醫發〔2022〕6號)及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山東省醫保局《關于印發山東省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衛醫字〔2022〕17號),山東省臨床檢驗中心(臨床檢驗質控中心)牽頭組織專家,在總結全省臨床檢驗“一單通”工作經驗基礎上,結合質量控制、結果穩定性、臨床應用頻度等情況,對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進行了研究梳理,形成《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清單(首批)》(附件),現予以公布。
根據《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規定,《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清單(首批)》內,滿足質量評價指標,經國家或省級質控組織質量評價合格的,在全省范圍內可以按規定進行互認。各市、各單位在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推進過程中,關于項目清單的有關意見建議,可以及時向山東省臨床檢驗中心反饋。
山東省臨床檢驗中心
(山東省臨床檢驗質量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9日
通知原件:2022-18-關于公布山東省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清單的通知.pdf